视频播放器

视频播放器

当前位置: 主页 > 播放器 >

湖南一男子攀爬高楼坠亡 花椒直播被判赔3万:平

时间:2019-12-14 15:39来源:高清视频播放器 作者:视频 点击:
危险直播为何屡禁不止? 2019年奥斯卡获奖纪录片《徒手攀岩》讲述了极限运动家亚历克斯霍诺德(Alex Honnold)徒手攀登的励志壮举,而在中国,另一位网红却用自己的生命告诉人们这

危险直播为何屡禁不止?

2019年奥斯卡获奖纪录片《徒手攀岩》讲述了极限运动家亚历克斯·霍诺德(Alex Honnold)徒手攀登的励志壮举,而在中国,另一位网红却用自己的生命告诉人们这项运动的危险性。

据新京报报道,11月22日北京四中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结果,认定被告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境和风科技”,花椒直播的运营主体)对吴永宁承担相应的网络侵权责任,但吴本人对其死亡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承担轻微的次要责任,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万元。

来自: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吴永宁出生于1991年,曾在浙江横店影视城当过演员。自2017年开始,吴永宁在各大网络平台发布徒手攀登高楼的视频,被誉为“极限运动第一人”。

2017年11月8日,吴永宁在攀登长沙华远国际中心时失手坠亡,其母何某将花椒直播诉至法院。2019年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花椒直播赔偿3万元,后者上诉。2019年11月14日,北京四中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于11月22日宣判维持原判。

时间财经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何某也曾以同样的理由对新浪微博的运营主体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浪微博”)发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7.98万元(后变更为13.56万元)。但在这起诉讼中,互联网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此,时间财经联系花椒直播方面,并给新浪微博发送了采访函,截止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极限运动第一人”失手

根据腾讯新闻报道,吴永宁从2017年8月开始涉足高空极限运动,挑战过上海宝安大厦、民生银行武汉总行、武汉越秀财富中心等高层建筑,并完成了一大批惊险动作:在楼顶惊险滑梯,从一座楼顶跃向另一座楼顶,或者在一个楼顶边缘地带翻跟头。

出事前,吴永宁曾在多个网络平台上传了自己的极限挑战视频。其中粉丝最多的是火山小视频,昵称为“咏宁-视频”的账号发布了217场直播,粉丝为93.7万。此外根据法院文书,吴永宁在花椒直播平台发布的徒手攀高楼视频总浏览量超过3亿人次,吴永宁的微博账号“极限-咏宁”发布的视频浏览量超过1亿人次。

根据腾讯新闻,吴永宁继父冯福山称,吴永宁出事前接了一个“总值8万元”的合作,这个合作要求吴永宁完成两个条件:第一是他要爬到比这个楼的62层还要高的位置。第二是他必须保持一个动作达两分钟。而根据冯福山事后的了解,这个合作对应的就是导致吴永宁殒命的那次极限运动。

据新京报,2017年11月8日,吴永宁在攀爬长沙华远国际中心失手坠亡后,其母何某将花椒直播诉至法院,何某称吴永宁坠亡时,正处于和“花椒直播”的签约期内,被告对其死亡有直接的推动和因果关系。

花椒直播辩称,直播平台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行为并不具有在现实空间侵犯吴永宁人身权的可能性,不是侵权行为;其次,吴永宁上传的视频内容非法律法规禁止内容,被告没有应当处理的法定义务,不做处理不具违法性。

此外,被告与吴永宁之间就“花椒直播”软件新版本的推广合作不是加害行为,被告未指令其做超出其挑战能力或不擅长的挑战项目。被告前述行为与吴永宁坠亡不具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2019年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应该对吴永宁的坠亡承担相应的网络侵权责任,但吴永宁本人应对其死亡承担最主要的责任,被告对吴永宁的死亡所承担的责任是次要且轻微的,被告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之后被告提起上诉,并被北京四中院二审时驳回。

同样是对平台发起诉讼,新浪微博的结局略有不同。根据法院文书,何某称新浪微博明知吴永宁发布的视频都是冒着生命危险拍摄的,但为了获利不仅不对吴永宁的行为予以告诫和制止,而且予以鼓励和推动。新浪微博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但是被告却没有尽到上述义务,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吴永宁的权益。

微梦公司则辩称没有对吴永宁的死亡实施加害行为,不存在主观过错。且作为微博的经营者,在用户注册时就签订了《微博服务用户协议》,其尽到了合理的提示义务,而对平台几亿用户上传的海量视频内容,微博在没有用户举报的情况下,不具备主动审查能力。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