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黄先生介绍,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四川已在开展实施单独两孩的基层调研,研究实施这项生育政策后会产生哪些影响及政府的对策。作为人口大省,四川实施计划生育的时间比全国范围实施的时间提前了4年。通过计划生育,全省累计少出生人口4000多万,总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从1975年的7.4%降到2012年的5.95%,创造了近40年的“人口红利”期。 “四川目前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远远低于2.1的世代更替水平。但是人口结构的问题也日渐突出。”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姚义贤在本次大会上发言说明,2013年四川省劳动年龄人口比重72%,比全国低0.8个百分点;但是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为12.30%,比全国高了2.6个百分点。由此社会抚养比为39%,也比全国高1.0个百分点。因此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大势所趋。 “单独两孩”时间轴 ●1987年7月2日四川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 根据1993年12月15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根据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2002年9月26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条例名称修改为《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根据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2013年上半年2013年上半年,我省对全省18个市、126个县市区的15万育龄群众进行了抽样调查,开展了全省人口发展态势研究。 ●2013年下半年2013年下半年,我省组织开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政策立法后评估工作,形成了评估报告。 ●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高票通过,单独两孩政策在四川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