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光伏扶贫收益资金设置的公益性岗位,千户村的贫困户达洛才让一家的生活有了保障。达洛才让的父亲2017年去世,留下他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已80岁高龄且多病缠身,达洛才让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偏偏在这时患上了精神疾病,一家人的生活陷入窘境。千户村第一书记加罗旦珠为他免费提供了药物,待他病情好转之后,村里为他提供了用光伏收益的资金所开发的保洁员岗位,一年工资1万元,加之脱贫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不摘”政策,全家一年收入达到26000多元,他们过上好生活指日可待。 灿灿光芒,让致富增收“更长久” 光伏扶贫是我省到目前为止一次性投入最大、覆盖面最广、收益率最高、持续时间最长的一项惠民工程,对我省巩固脱贫成果、增强发展后劲、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0年8月底,青海省光伏扶贫电站累计发电21.4亿千瓦时,总收益16.05亿元,村均获益40万元以上,最高的超过100万元,整体效益超过预期。按照现行可再生能源发电“持续20年享受财政补贴、确保收益稳定”的政策,光伏扶贫累计收益可达到100亿元以上。扶贫效益越来越稳定可靠。 如何让光伏产业在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方面发挥更大效益? ——注重建设质量,确保稳定运行。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标准、严把关口,严格项目验收。立足青海特殊的生态地位和各地区域实际情况,结合全省新能源开发的大背景,特别是在村级电站建设中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招标、统一实施、统一监督“五统一”,从源头上消除质量风险隐患,降低了建设和运维成本又保护了生态环境,把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打造成一流工程、样板工程。 ——注重资产管理,确保确权到位。将联村电站资产和确权作为稳政策、稳责任、稳民心的关键,坚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村财乡管、确权到村”的工作机制,让电站定权、收益定向、群众定心。全省1622个贫困村中,1481个村实施平均确权;141个村采取差异化确权,实现了资产归属明晰、确定群众长期稳定收益。 ——注重运维管护,用好信息系统。我省率先建成光伏扶贫大数据集控平台并开发了“青海扶贫之光”App,进一步加强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在青海省清洁能源上网需要排队轮候的情况下,优先保证光伏扶贫电量全额消纳、电费及时结算、补贴及时转付,使扶贫光伏电站真正成为贫困群众收益长期稳定、获得感强的“阳光存折”。 (责编:杨启红、陈明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