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江泉国际14#、16#-18#、20#-23#住宅楼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山东江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江泉国际14#、16#-18#、20#-23#住宅楼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的基本概况:江泉国际14#、16#、17#、18#、20#、21#、22#、 23#住宅楼工程,框剪结构,14#、23#住宅楼地上17层,地下2层,16#、17#、18#、20#、21#、22#住宅楼地上26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94459.36�。投资约9500万元 2、本次招标工程主要内容:土建、安装(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建设地点:罗庄区罗四路与湖北路交汇。 4、施工工期日历天数300天。 5、资金来源:自筹。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于2014年3月3日下午17:00时前到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事宜,资格预审合格后须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服务台缴纳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只有资格预审合格或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印章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管理班子成员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3年度,凭据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为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9、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0、工程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1、外地企业须出具进临备案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2、由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无企业行贿犯罪证明(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 山东江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江泉国际14#、16#-18#、20#-23#住宅楼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五、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向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日程安排: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