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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北京朝阳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持续更新)(2)

时间:2025-02-09 09:54来源:视频播放器 作者:播放器 点击:
4.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地区

  4.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登记。

  5.廉租住房资格备案家庭在登记上述项目时,须先向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提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申请,获得备案资格后,方可进行登记。

  6.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原“三房”轮候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备案时间以原保障性住房资格备案登记时间为准。

  7.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六)排序规则

  登记系统按照以下原则自动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七)选房顺序公示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网址:→公示公告→朝阳住保)。

  三、选房安排

  产权单位将按选房规则规定的顺序组织集中选房工作,请各轮候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一)产权单位将根据北京市相关政策组织选房,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二)产权单位将依据公示的最终选房顺序开展选房工作;

  (三)选房时按照中套型、小套型的次序依次选房。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

  (四)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2.根据上述规定,如本次放弃选房(包括不领取选房通知单、不参加现场选房及现场放弃选房)、选房后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放弃签约将被记录,如累计放弃两次的,将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3.已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两次的备案家庭不能参加本次快速配租,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不能参加本次选房。登记家庭可向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查询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记录情况。

  4.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四、资格复核

  本次配租项目在签约入住前,将由朝阳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轮候期超过一年的选房家庭开展资格复核。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家庭,视为放弃签约,将被记录,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资格复核通知请关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公示公告→朝阳住保)

  五、其他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产权单位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一)政策咨询电话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4186113

  (二)产权单位咨询电话

  1.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52802138

  2.平房乡泓鑫家园项目:87538655

  (三)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附件:

  1.无燃气房源户型介绍

  2.快速配租系统用户操作使用手册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1月7日

   》》北京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4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各区项目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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