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均可受理。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广州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审核迁入广州市户籍: 类别 年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 50周岁以下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 45周岁以下 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 40周岁以下 注: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符合引进在职人才条件的,也可按引进在职人才办理条件和程序在市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户口迁移证(属广州市大中专院校的学生集体户口的毕业生须审核居民户口簿;属广东省内外一站式非广州市户籍人员未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审核居民户口簿)。 3、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用人单位以及入户迁往地址均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注:申请人因故无法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申请人按规定补、换、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超过择业期的,或确实无法补、换、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申请人应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在职人才入户。>>在职人才入户指南 5、同时还应按照以下规定顺序登记入户地址: ①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审核不动产权证书,属直系亲属产权的还需申请人与亲属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籍档案记录、同一本居民户口簿内成员关系登记、亲子鉴定意见、亲属关系公证,下同); 注:直系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子女,下同。 ②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审核不动产权证书和分房证明,属直系亲属的还需审核亲属关系材料; ③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可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非必选),审核管理部门的入户同意书、入户地的集体户口首页(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④无法通过上述①、②项,也不选择第③项办理入户的人员,在公共集体户入户,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注册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需审核工作单位注册地址。 6、迁入的家庭户地址有户口的,还需审核入户地的居民户口簿。 【办理流程】 ➤方式一:网上办理(市外迁入) 1、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业务申办。 路径:进入“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网办→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根据页面提示及个人情况进行点选操作申办。 2、注意事项: 符合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毕业证书签发日期至今不满2年的人员申办户籍迁入的,可选择调用电子证照(或原件拍摄上传)提交申请,经网上预审(2个工作日)后,如材料信息无法通过系统验证的,需预约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窗口查验材料原件。 终审通过(时限13个工作日)后,“一站式”人员(即在全国范围内户籍未迁出的人员,无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迁出迁入手续统一由迁入地公安机关一并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和持《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均可通过双向邮递(不选邮递的,预约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窗口)办理落户登记。 此外,如特殊情况选择单向邮递(或免预约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的,在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后,可通过网上“落户登记”(登录微信公众号广州公安-政务服务-户政-户政网办-市外迁入)选择双向邮政快递办理落户登记。快递费用由申请人个人支付,按物价部门定价标准,由EMS邮政公司收取,收寄件地址仅限中国大陆地区。 注:“一站式”迁移落户登记,须缴销迁出地(迁入地有户口的连同迁入地)的居民户口簿。 3、申办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如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愿意承担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 4、由申请人进行身份认证办理。 ➤方式二:预约到现场办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