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2)
时间:2022-05-20 03:19 来源:视频播放器 作者:播放器 点击:次
(三)各县(市)和各中职学校的人选需要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应的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由市中职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根据中职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结果,兼顾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等情况拟定推荐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各县(市)和各中职学校需提供的材料 1.推荐情况报告。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推荐情况报告,主要包括本县(市)本中职学校推荐委员会人员构成、推荐程序、推荐人选结果及公示等相关情况。 2.参评人员名册(附件2)。2016-2021年度分别报送,纸质版各一式2份,并附EXCEL格式电子版,在1个文档中建6个sheet表格,名称分别为“20**年度”;文件名为“**县(市)或**学校”。 (二)申报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申报人员登录黑龙江省职称管理平台(个人用户IP地址::8888/pwh/cj.jsp)录入人员信息,填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自行下载打印、签字。 1.《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A4纸、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高级讲师(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 4.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 5.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中规定的授课情况证明材料及反映本人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等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并装订成册。第1册为申报资格材料,包括上述材料中第1-5项内容,需在封面处粘贴《申报资格材料目录》(平台自行下载);第2册为评审条件材料,即上述材料中第6项内容,需在封面处粘贴《评审条件材料目录》(平台自行下载)。 六、报送材料及答辩 (一)各县(市)的申报人员在按照评审推荐程序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21日下午15:00前,由当地人社局将材料报送到牡丹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牡丹江市卧龙街1号市人社局二楼人才驿站)。 (二)各中职学校的申报人员在按照评审推荐程序经公示无异议后,在12月21日下午15:00前,将材料报送到牡丹江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三)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市人社局联系人:马 静,电话:6172987 市教育局联系人:高伟群,电话:6171847 附件:1. 1. 黑龙江关于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3. 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推荐参评人员名册 4.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签转确认表
牡丹江市教育局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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