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第三中学胜利东路6号、11号及苍园(8)
时间:2022-12-31 01:23 来源:高清视频播放器 作者:视频 点击:次
附件: 标的1-标的22各密封报价单.rar 漳州第三中学所属店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漳州第三中学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和充分的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店面座落等状况: 1.店面座落: 第_____ _号店面; 2.店面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除网吧、美发、足浴、桑拿、娱乐等污染和噪音较大及容易干扰教学环境和秩序的行业以外的其它合法用途。 三、租赁期限:5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数额、付款办法、交纳日期、承租履约保证金: 1.租金数额:承租期间,自本合同租赁期限起算日起,每年乙方向甲方缴交租金 人民币 元。 2.付款办法:现金或转账_; 3.交纳日期:乙方每半年向甲方缴交一次半年度租金。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需向甲方同时缴纳本店面的第一个半年度租金和承租履约保证金,以后每半年需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个半年度租金; 4.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店面承租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0000 元,不计利息。退租时交清所有租金及相关费用且经验收店面各项设备不受损坏和房屋恢复原状的情况下可如数无息退回。 五、房屋及设备维修和保管: 1.在交付使用前甲方负责房屋的检查、维修,并承担其费用; 2.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的保管、维修,并承担其费用; 3.乙方确实需要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拆、减、增必须事先经过甲方的同意,否则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乙方经甲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乙方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应当承担恢复原状义务;乙方经甲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收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 六、租赁期间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租赁期间,乙方所用水费、电费由乙方负责并直接缴交水务部门、电业部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