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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各区项目持续更新)

【导语】:一个家庭根据备案资格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登记结果不能更改(意向登记结果不作为后期配租排序依据)。已经签约配租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更新时间:2025年9月10日】

  2025年9月北京大兴区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快速配租公告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大兴新城海户新村公共租赁住房6017地块项目房源,采取网上登记的方式,面向大兴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进行快速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大兴新城海户新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本次配租的房源共计566套。其中大套型210套,中套型141套,小套型215套。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备注:1.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具体租金标准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2.租金补贴: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条件的,须由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二、配租对象

  2025年9月7日(含)前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大兴区公租房轮候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登记配租:

  1.申请人在轮候期间,户籍已迁出大兴区的。

  2.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限制中的轮候家庭。

  3.已配租配售或已选定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4.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婚姻、收入、住房、财产(资产)等发生变化,且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

  三、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5年9月8日10:00-2025年9月12日12:00。

  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官网(https://www.bphc.com.cn/),官网首页→“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1。

  特别注意:家庭登记成功后,须在“配租记录”查看快速配租结果和申请人基础信息,核实登记套型、优先类型等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问题,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登记结束后,申请家庭对登记套型、优先类型等信息有异议的,不予受理;实际情况与登记类型不一致的,本次登记结果无效、无法继续参加本次分配工作。

  2.协助登记: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三)登记标准

  申请家庭按照下表中载明的登记标准,只可选择一种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

  每个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租房,已经完成选房确认、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此次配租登记。

  四、配租排序原则

  登记系统根据套型分别排序,相同套型的登记家庭按照以下原则自动排序:

  1.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2.配租资格相同的家庭,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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