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针:2021年年度报告(17)
时间:2022-01-27 01:17 来源:高清视频播放器 作者:在线观看 点击:次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经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在股东大会上保障各位股东有充分的发言权,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使其充分行使股东合法权利。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行了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运作。公司的董事、监事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监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或领薪的情形。 (三)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董事会成员共7名,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有独立董事3名(会计专业、法律专业人士各1名)。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明确董事的职权和义务,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行使职权,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规范运作意识。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各监事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监督权,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为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维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相关利益者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均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六)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了有关信息。董事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及咨询。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办事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信息披露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电话专线、专用电子信箱、网上业 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回复投资者咨询和提问,保障了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审计事项的沟通,监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等。公司将逐步加强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有效规范经营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同时确保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行了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的能力。 1.公司业务独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以证券工具型软件终端为载体,以互联网为工具,向投资者提供及时、专业的金融数据分析和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公司具备独立的业务资质和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并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的采购、研发、销售等重要职能完全由自身承担,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通过保留上述机构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公司人员独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