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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社保同路:安排残疾人就业是企业的法律义务和

时间:2019-11-06 16:51来源:视频播放器 作者:播放器 点击:
2019年6月21日,51社保《2019社保名师堂》于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成功举办。 本届社保名师堂由互联网社保开创者51社保

  2019年6月21日,51社保《2019社保名师堂》于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成功举办。

  本届社保名师堂由互联网社保开创者51社保创办,基于51社保创始人、国内资深社保专家余清泉在社保领域十余年的政策研究和企业实战经验,历时七年对“社保调基大会”的成功塑造,致力于打造导师阵容更权威、内容输出更专业、互动话题更实用的社保知识分享系列课程。51社保同路作为51社保旗下专注于为残障人士提供就业培训服务的品牌再次亮相大会现场。

51社保旗下同路品牌受到与会嘉宾关注

  会上,51社保社会责任部负责人任兆龙从残疾人基本情况、就业现状及趋势、残疾人最新政策等角度为现场HR进行了分享与解读。任兆龙曾在中国残联工作多年,参与过多项国家级残疾人政策制定、国家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在企业社会责任治理及残疾人服务领域都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现场演讲照片

    我国残疾人数量高达8502万,高于德国全国人口总数

  我国对残疾人的定义为残疾人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我国残疾人分类共有七种,分别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其中听力和肢体残疾占比最大,分别占残疾人总数的24%、29%。残疾人等级共四级:极重度(一级),重度(二级),中度(三级),轻度(四级)。

  按规定,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残疾人均可申请办领残疾人证。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我国残疾人数量高达8502万,多于德国人口总数。但我国持证残疾人有3404万人,持证率仅为40%,剩下的60%的残疾人受社会观念、年龄、政策信息不了解等因素影响,未办理证件。

  另外,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先天性因素致残占9.57%,后天获得性因素致残占74.67%,不明原因或其他因素致残占15.75%。

   国家出手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企业最佳选择

  我国残疾人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目前我国8502万残疾人中,已就业残疾人数为942万,其中按比例就业人数仅为72.7万人。

  为实际解决残疾人就业严峻问题,国家提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坚决打赢攻坚战,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脱贫,不让残疾人掉队;“十三五规划”更加快了残疾人小康进程,按比例就业制度已成为国际通行做法且有立法保护,国家对未履行法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征收具有惩罚性质的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二十条:各地应当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保障金公示制度。

  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用人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保障金征收机关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用人单位缴纳保障金情况。

  各地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成都   重庆   武汉   杭州   武汉   郑州

  比例  1.70%  1.50%  1.50%  1.60%  1.50%  1.50%  1.50%  1.50%  1.50%

  安排残疾人就业是企业的法律义务,是应尽的社会责任每年各地会定期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企业会征收相应的就业保障金,不按时缴纳会加收滞纳金,并在企业征信系统曝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已是企业必由之路。

  安排残疾人就业是企业的法律义务,是应尽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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