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2、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包含音乐、体育、美术等相关专业。 七、联系方式 联系教师及电话:人事处 0315-5331112转99213 电子邮箱:18911873333@189.cn 学院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山湾生态城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 详情登录 ?navigationId=3&pnavigationId=1≠wsId=431 威县2018年公开招聘64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威县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30周岁(1987年8月11日至2000年8月11日期间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学历要求: (1)高中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批及以上毕业生; (2)初中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小学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4. 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往届毕业生限邢台市户籍(含已婚报考人员配偶为邢台市户籍)。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威县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6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威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8月11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