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扩!事关厦门人的生活和出行,有这些调整→(2)
时间:2022-07-24 15:24 来源:高清视频播放器 作者:在线观看 点击:次
1. 本周末所有线下活动改期举办:原定于本周末7月31日、8月1日举办的所有线下活动(包括文化艺术中心馆区、集美新城馆区、中山图书馆及各分馆),全部改期举办,举办时间将另行通知。 2. 殿前街道分馆、五通分馆闭馆:根据厦门市湖里区殿前街道和五通社区居委会疫情防控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起,厦门市图书馆殿前街道分馆和五通分馆,暂停所有线下读者服务和各项线下活动,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3. 入馆预约→全程按规范佩戴口罩→出示本人身份证、绿色健康码并现场扫描张贴码→测量体温→安检→出示本人身份证预约签到→入馆。体温≥37.3℃及咳嗽症状者或健康码非绿码均谢绝入馆。 4. 在馆期间全程按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间隔就坐,不聚集,少交谈,勤洗手,提倡即借即还即走,不在馆内长时间逗留。 5. 欢迎读者使用图书馆的线上资源,远程访问馆内资源。 6. 我馆全体工作人员将全力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开放的安全、有序,也期待广大读者和我们一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规定,文明阅读。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预约!请务必提前预约! 馆内接待量严格执行相关部门限流规定! 每天20:00开始预约第二天场次。(预约名额有限,请大家提前预约,以免到现场后因无预约名额无法入馆。) 思明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了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诉讼参与人及申诉信访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正常诉讼秩序,自2021年8月2日起,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通告如下: 1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优先选择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厦门金融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仅针对金融案件)、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诉讼服务事项,尽量减少到人民法院现场办理。 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 扫描二维码,进入网页 福建移动微法院 ��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 扫描二维码,进入网页 厦门金融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 �� 扫描二维码,进入网页 (仅针对金融案件) 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思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申诉信访的,请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网址:ssfw.fjcourt.gov.cn)或者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思明区人民法院信访办)等非接触方式提请。 2 如需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办理诉讼事项的,可以通过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592-12368、0592-5306326)、信访接待电话(0592-5306405)事先联系。 执行事项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或办理,如确需到执行事务中心办理的,请通过本院诉讼服务中心(0592-12368)查询案件具体经办人及联系方式后,通过电话或“思明执行事务网络预约”小程序预约。 本院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将对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执行事务中心、信访接待室的人员数量进行控制,来访人员应予配合。 3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执行事务中心、信访接待室办理诉讼事项及办理其他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 3.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 5.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