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校聯合辦公機制的高校當年度統招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每到在哈企事業單位工作100人(不含定向生),給予高校5萬元工作補貼﹔統招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留哈率在上年度基礎上每增加1個百分點,給予高校20萬元獎勵。 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和9縣(市)及所屬鄉鎮基層事業單位工作,對簽訂3年聘用合同的統招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政策,並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國資委,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八)多方位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激發高校畢業生創業熱情,個人創業的,提供最高20萬元擔保貸款額度﹔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按每人20萬元計算並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上限為300萬元,並按規定給予貼息。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每年組織大學生創業大賽,創意類項目按獲獎等次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創業類項目按獲獎等次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聯合高校院所等建設創新樓宇、創業街區、眾創空間,為在校或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費創業工位。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九)多角度提升高校畢業生留哈獲得感。以促進高校畢業生留哈安心安業為目標,對在哈企業及市縣鄉三級事業單位全職新引進的統招博士畢業生,給予10萬元安家費和連續3年3000元�月生活補助。對在哈企業全職新引進的畢業5年內統招碩士生,給予3萬元安家費和連續3年2000元�月生活補助。對在哈企業全職新引進的畢業5年內統招本科生和技工院校預備技師班、高級工班畢業生,給予連續3年1500元�月生活補助。以上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於3年勞動(聘用)合同,並在聘用單位繳納社會保險。 對與在哈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繳納6個月社保,以及自主創業、年齡在40歲以下的各類人才(無戶籍限制),在9區內購置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購房補貼。其中,博士補貼10萬元,碩士補貼5萬元,本科和技工院校預備技師班、高級工班畢業生補貼3萬元。 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享受與醫學類碩士畢業生同等待遇。港澳台地區或海外留學人員(通過教育部認証的)享受與國內高校畢業生同等待遇。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三、釋放科教優勢,協同發力推動產教融合 (十)支持高校面向“七大都市”建設需求創辦特色學院。堅持市校協同推進產教融合,鼓勵駐哈高校建設航空航天、高端裝備、人工智能、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學院或特色學院,綜合辦學層次、辦學規模及為在哈企業培養產業人才評估等情況,每個學院給予最高500萬元經費支持。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委軍民融合辦、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國資委﹞ (十一)支持高校圍繞產業發展需求調整學科專業設置。堅持聚焦我市發展戰略,鼓勵駐哈高校面向經濟“主戰場”,設置符合數字經濟、生物經濟、冰雪經濟、創意設計、先進裝備制造、新能源等產業發展需要的相關學科專業,按照辦學層次和辦學規模,給予高校最高200萬元經費支持。 圍繞建設“先進制造之都”培養和引進人才,支持一企或多企聯合,根據專業人才需求,與駐哈高校簽訂委托培養合同,以提供獎學金、助學金等方式“量身定制”專業人才,按企業支出培養經費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鼓勵在哈企業參與“龍江卓越工程師支持計劃”,對與高校簽訂合作協議並引進計劃培養的工程碩士、博士研究生的,每引進1人給予1萬元經費支持。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軍民融合辦、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游局、市國資委、市體育局,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