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支持建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市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支持在哈企業和市屬事業單位為博士后和具有博士學位人員的培養和創新提供舞台,對新設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市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3年內分期給予共計20萬元經費支持。 對進站(省、市基地)的博士后和進省、市基地的具有博士學位人員,每人3年內分期給予共計5萬元科研啟動經費支持和連續不超過3年3000元�月生活補貼。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委軍民融合辦、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國資委,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二十)支持搭建國際交流合作平台。充分發揮地緣優勢,打造東北亞人才合作交流基地,拓寬人才交流合作渠道,對引進的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專業論壇等平台,將哈爾濱市作為永久會址的,一次性給予最高200萬元經費支持。 對在哈企業、社會團體及市屬事業單位在我市舉辦重要人才峰會、外籍人才和海歸中高級人才招聘,以及跨地區跨學科的學術交流、技術交流、知識產權交易等活動的,一次性給予最高60萬元補貼。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廣旅游局、市工商聯﹞ 五、突出成果導向,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潛能 (二十一)選拔一批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鼓勵人才立足崗位多作貢獻,在為哈爾濱市打造“七大都市”、實現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企業家、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以及社會工作人才群體中,每2年評審1次哈爾濱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在4年管理期內給予1000元�月專家津貼。 管理期內的哈爾濱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在子女就學、醫療保健等方面享受E類人才同等待遇。支持哈爾濱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申報黑龍江省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並享受相關待遇。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軍民融合辦、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國資委、市文聯,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二十二)選建一批優秀人才工作室。激勵人才發揮引領作用,選建100個左右市級名師、名醫、文化藝術名家、技能大師、高技能人才(勞模)等人才工作室,一次性給予5萬元工作經費支持。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總工會、市文聯,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二十三)建設一批重點領域領軍人才梯隊。支持重點領域以領軍人才為核心形成“雁陣”,圍繞重點產業、特色專業和關鍵領域,實施人才梯隊培養工程。對市級卓越領軍人才梯隊、市級重點領軍人才梯隊和市級領軍人才梯隊,分別給予每年5萬元、4萬元和3萬元建設經費支持﹔對上述人才梯隊帶頭人和后備帶頭人分別給予每月2000元和1000元、1500元和750元、1000元和500元的科研補貼。梯隊40周歲以下青年人才佔比50%以上的,建設經費支持額度上浮50%。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軍民融合辦、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國資委,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二十四)獎勵一批成果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鼓勵人才攻堅克難、勇攀高峰,對在哈企事業單位獲得國家5大科技類獎項和省科技進步獎的主要完成人或團隊,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獎勵。 助推“創意設計之都”建設,對在哈企業及市屬事業單位獲得國內外設計大賽獎項的主要完成人,按賽事等級及獲獎等次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推動文化“軟實力”轉化為發展“強動力”,對在哈企業及市屬事業單位獲得國家級文化藝術、新聞出版、社科類獎項的人才,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放大“奧運冠軍之城”品牌效應,對在國際重要賽事上獲得獎牌的運動員及其教練員,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局、市文廣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體育局、市社科聯、市文聯﹞ (二十五)評選一批技藝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鼓勵技能人才提升技能水平,對在精密加工、智能制造、數控技術、非物質文化遺產、公共管理與服務等領域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表彰的高技能人才分別給予每月1000元、800元、500元生活補助,連續發放5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