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由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十二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县治安管理员工资标准执行,由县财政负担工资及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每月由县财政扣除个人承担的各项保险后按月汇入个人账户。档案及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代理。 合同期限内如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 1、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 2、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迷信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6、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达不到用人单位所提出的合力工作要求的。 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本方案由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5324119237 详情登录
承德市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提升双滦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破解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的瓶颈制约,进一步充实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力量,参照《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对事业单位4个岗位10人进行公开招聘,各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双滦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应聘者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双滦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双滦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区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考试过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于2018年4月28日---5月4日期间,在双滦人社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直接到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招聘报名处(双滦区政府1号楼618室,电话0314-4042421)报名。报考双滦广播电视台岗位的人员须由双滦广播电视台对报名者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具体报名按岗位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1.5寸同版彩照3张。 2.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日——5月4日,每天9:00--17:00,过期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审查内容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审查合格者,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当场不能确认的,留存原件。 (三)考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