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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于每日14:00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于当日16:00前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指挥部领导。 (四)总结评估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企业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除Ⅳ级响应外,应急响应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工作总结报指挥部办公室。总结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六、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信息公开的组织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做好舆情引导处置。 七、监督问责 (一)督导督查机制 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预案、专项实施方案和各自职责,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督导检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督导督查组及时组织人员对全县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举报机制 设置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市民对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三)责任追究 各部门和企业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单位和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监测信息报告组、信息公开和宣传组、督导督查组人员要配备齐全,及时到位。各成员单位和企业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二)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总结、监督检查等工作需要,包括仪器设备、交通车辆、专家咨询、应急演练、人员防护设备等。各成员单位和企业要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三)预案演练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依据各自预案、专项实施方案、企业操作方案组织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指挥部视情组织综合性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环节拉动演练的形式。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九、附则 (一)本预案由齐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齐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齐政办发〔2015〕27号)即行废止。 (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相关企业,依据本预案分别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并于本预案印发15日内,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附件:1.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 3.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通讯录
附件1
齐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王晓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石连革 副县长 成 员: 刘玉辉 县公安局局长 马 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韩希国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斐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学山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台台长 王法明 县发改局局长 王殿勇 县经信局局长 李志成 县财政局局长 石文河 县环保局局长 郑 明 县住建局局长 付永坡 县教育局局长 苏宜良 县卫生局局长 李旭照 县交运局局长 刘 军 县城管局局长 李开平 县工商局局长 张天勇 县质监局局长 张 辉 县公共事业管理局局长 沈 波 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刘建新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于凤英 县气象局局长 刘正华 县供电公司党委书记 冯晓勇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晏北街道党委书记 张泽华 黄河国际生态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杨武强 齐鲁高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刘思军 济北高铁枢纽经济协作区管委会主任 赵万涛 晏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伟 表白寺镇镇长 赵其俊 安头乡乡长 关 立 宣章屯镇镇长 杜海伟 大黄乡乡长 史丽丽 华店镇镇长 崔良才 刘桥镇镇长 曹登忠 潘店镇镇长 司晓明 仁里集镇镇长 杨振民 赵官镇镇长 郭洪海 胡官屯镇镇长 李元龙 焦庙镇镇长 贾培利 祝阿镇镇长 王 涛 马集镇副镇长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