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46楼,48楼的朋友,你一句“喜见法院如此之快就有了回复!而且没有再审指标一说,这同是咱湘潭市民百姓之福啊!愿能长久”的话就可以把你们不经查实就诽谤人民法院搞潜规则的违法行为给轻描淡写了吗?这难道是你们历来的作风吗?希望有关部门对这种行为作出处理,也希望广大公民学法懂法,遵守法律,尊重法官!
2011-11-18 00:28:32 0
201111180918
刘玲:要是按你承诺的20%的年利率,你应该还多少钱给我们?梅林桥镇不平人:申诉理由不成立
2011-11-18 09:21:27 0
易俗河镇老教师
楼上的发言“与大家的看法包括原集资余欠户绝大多数,教育局以及法院.各级政府部门的有良心人士的实事求是的综合看法的大势大局来看,完全相反”,我想请问,你说的是事实吗?当年要不是我们集资户告上去,他郭志强会坐牢吗?哪个集资户不想要回自己的本息。原来你们评定是非对错的标准就是和你们保持一致呀。否则就是“不协调,不和谐”,就是“当年这起冤假错案的始作俑者之一和代表人”。你的留言,感觉怪怪的,歇斯底里。再仔细看一遍梅林桥镇不平人的留言说得句句在理呀。
2011-11-18 17:22:52 0
网友20111118182029
法院真的是公平,公正的?
2011-11-18 18:20:29 0
梅林桥镇不平人
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就没有官错所言,屁民百姓对官判说三道四就是不懂世事,不懂屁民百姓应守的基本规矩,绝没有好果子吃的,只有碰得头破血流的份的。我们判定他有罪就有罪!说什么也没用!谁理会?想我们理会【自打耳光】?妄想!连门都没用!尽管这样的世事真相那样的事实真相,有什么用?我们说的就是理!就是法!至高无上!想翻案?更没门儿!我们想整死他就整死他!就是要整死他!不懂味再闹!非判他八年十年不可!判他二十年也只是我们举手之劳而已!能奈何我们何?
2011-11-18 20:35:57 0
201111190039
不放过流浪者一个的人还在!人家就那个样了,可别逼出一个湘潭的刘敖衡啊!
2011-11-19 00:42:01 0
201111190042
逼别人的同时,可能同时在为自己掘坟墓啊。
2011-11-19 00:44:24 0
sjsydybz
9个月上年数都没有信息呢?
2011-11-19 16:36:01 0
nysqt
实际上有的数年甚至一辈子也无信息!
2011-11-19 16:39:53 0
梅林桥镇不平人
自古以来,哪有虱子拱起被子的?哪有屁民百姓告赢官府的!!!!!!
2011-11-19 17:16:27 0
易俗河镇老教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