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潜规则:再审复查案子需要(21)
时间:2023-02-27 17:36来源:视频播放器 作者:播放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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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楼上理评网友的关注和评论: 补充: 一、除你说的事实理由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即当时的教师内部集资是一种定向的对象确定的行为
首先感谢楼上理评网友的关注和评论: 补充: 一、除你说的事实理由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即当时的教师内部集资是一种定向的对象确定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此仅为违规操作行为,绝非犯罪行为! 二、并非公司经营不善,引起亏损,而是安酒集团破产导致,此非当事人的责任,因为当事人无法预计和阻止。许多集资债没还清,这是教育局联校当时欠妥处置措施造成的,主管部门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理由可参考五问教育局长: {一:首问湘潭县教育局局长:任免联校校长不兼顾企业因素是否严重失策? 湘潭县教育服务公司从一万五千余元开办资产,经过数年的打拼,发展到数百万上千万资产,这些不是某个人的努力能做得到的,是与联校特别是校长的全力支持分不开的。94年任命的联校校长在教育教学方面的能力笔者无权评价,但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表现如同白痴草包。企业出现危机时,主管部门与企业法人代表出现完全相反的思维和措施。安酒集团破产时,虽破掉公司300多万,但公司实际亏损也就百把万,不是没有扭亏为盈翻身的机会。当时企业是银行部门的AAA诚信企业,法人代表积极与农行领导沟通争取增加150万的贷款支持并已内部同意,而主管部门却一味的静止被动的思维风险问题,不同意增加贷款!而且机械地硬性规定当时现有贷款必须减少到50万元,弄得农行领导们大笑话一个。这如同某人急需输血,庸医不但没有输血,反而抽血,势必加速这人的死亡?可以到手的贷款没贷成,结果公司很快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加上当年基金会危机的影响,教师内部集资全部取钱为主,几乎没有一个存进的。公司很快陷入资金链断裂,法人代表处于巧妇难为无米之吹的境地。如果主管部门能与企业同心同德,当时保持银行关系,增加贷款,就是教师内部集资全部取走,公司也不会出现资金链断裂。公司业务照常运转,绝不会造成教育服务公司最后破产的。湘潭县教育局任免联校校长严重失策导致了湘潭县教育服务公司的破产。 二:二问湘潭县教育局局长:联校教育局法盲做法是否加剧了企业破产风险? 郭志强既不是个体户,也不是下海.停薪留职.自谋职业。而是受教育局联校委派任命到其主管并所有的下属集体所有制企业任职的经营管理人员。【见附后证据链】,历年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公司集体性质,属联校所有,任职期间享受公办教师待遇【可查历年联校工资发放册】,公司利润分配是三三四,三上交联校,三为职工福利待遇。四为公司发展基金。此说明公司绝非郭志强个人所有。与联校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虽约定经理承担公司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债权债务处理责任。这是公司红火时主管部门对企业负责人的高度信任和充分放权的表述和措施。但绝不是公司无端改变集体所有制性质为个人所有的私人企业的依据。试想主管部门当时是根据省市县各级政府有关鼓励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文件精神自己投资开办的企业,调派一名公办教师去该企业任经理,法人代表,负责全权管理经营责任,而且主管部门按月发放公办教师的工资【不由企业发放工资】,调派前该企业就已经存在,何来私人企业?所谓私人企业一说,主管部门纯粹是为了推卸责任之法盲托辞。假如联校教育局非法盲,可以对企业进行合法的破产清算来解决风险危机。联校教育局的法盲做法认为造成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了企业破产风险。 三:三问湘潭县教育局局长:联校教育局颠倒黑白做法是否加剧了企业破产风险? 一味的毫无依据,颠倒黑白借以私营企业,承包企业,挂靠企业,个人行为等等假名来躲避自身风险责任,一时的小聪明结果是加剧了企业的经营难度和加剧了企业破产风险。 四:四问湘潭县教育局局长:联校教育局不作为是否导致企业的最后破产? 寃假错案的形成主管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当时得了6万8千元纯利息好处的教师刘艺云以变态的心理复印一张过时假集资欠条【实际上公司已与其结清债务,不欠他分文】邀部分教师签名后到处告状称郭志强诈骗集资时,主管部门只要稍稍有所作为,不是睁只眼闭只眼,实事求是出面说句公道话:集资系联校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向区内教师发出了开展教师内部集资的通知,由联校委派专职人员【吴秋元老师】具体逐笔承办。并且由联校对逐笔教师内部集资进行了行政盖章担保的事实【见附后证据链】,更非诈骗集资。判决绝对形成不了,也就没有后来郭志强的三年牢狱之灾。试想酒厂三年中变数该有多大?郭志强当时系酒厂业务比较红火中被抓去坐三年牢的,中断三年后要恢复业务加上社会竞争的变化不是难上难吗?刑满释放后虽使尽浑身解数到底还是回天无力!没有组织和主管部门的支持,个人力量是有限的。由于联校教育局不作为导致了企业的最后破产。 五:五问湘潭县教育局局长:联校教育局对自己的教师极端不负责任是否也是导致企业最后破产的重要原因? 世界上哪个企业没有危机和挫折的经历?只要处理得当,都有转危为安走出困境的机会的。联校自己开办的企业出现危机了,联校教育局不但没有积极的应对办法和措施与企业共度难关,只是别出心裁急急忙忙把主管部门调派进企业的两名公办教师除名,开除公职,愚蠢的认为:把他们开除了,一切责任就与主管部门无关了。试问:他们这些年在集资教师的强烈要求和支持下,呕心沥血,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维持企业生产经营,每年定期部分偿还集资债务,累计为教育服务公司清偿近百万债务,他们算不算在岗在位尽职尽责?现在由于联校教育局对自己的教师极端不负责任导致他们无工作【被开除】,无生活来源【企业无法办下去】,无老年保障【无钱购买养老保险】。无疑是釜底抽薪,导致了企业的最后破产。}
2012-01-14 08: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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