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智科:国盛智科2021年年度报告(27)
时间:2022-04-21 22:06 来源:高清视频播放器 作者:播放器 点击:次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若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2,000,000股计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6,0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92%;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考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年终考评,制定薪酬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核批准。 本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在公司规章制度、战略规划、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框架内,不断优化日常管理与生产业务体系,持续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完成报告期内董事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此外,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控制度,涵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有效对公司日常经营或管理活动进行内部控制,保障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通过经营管理、人事和薪酬管理、财务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和审议、审计和监督等多方面,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和约束,以此保护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