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018年公司通过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进行部分电机加工业务,金额分别为99.34万元、6.70万元,通过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部分洗涤液罐加工业务,金额分别为168.84万元、45.70万元,合计关联采购金额分别占公司采购业务金额的比例为1.83%、0.34%。关联采购总额和采购占比均较小。公司与关联方的电机加工及洗涤液罐加工为根据加工过程中的人员配置、能源消耗、设备折旧等因素进行定价。报告期内,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及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仅为公司提供服务,公司与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及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保持了一致且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化的定价原则。景德镇益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沈阳途盛科技有限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7月和2018年10月注销,后续不再发生相关业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3-1-4-87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3)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许宁宁、俞国梅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公司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在担保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5,000.00万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合计金额为609.61万元,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号 姓名 职位 2019年度税前薪酬(万元) 3-1-4-88 13 许恒帅 副总经理 15.90 注:戴鼎(董事会秘书)于2020年2月入职,章定表(独立董事)于2020年4月任职 除以上领取的薪酬之外,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 2、偶发性关联交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