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第十一条规定:“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二)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的终止确认依据为“发行人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公司应收票据包含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包括大型商业银行、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 公司对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贴现满足“该金融资产上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发生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对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或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3-1-4-145 上述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满足相关终止确认条件。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上述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已经全部兑付。综合上述情况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上述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已经全部兑付,上述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均已满足相关终止确认条件。注30:37-1-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回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1,248.34万元、1,380.84万元、1,193.86万元、1,038.20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27.00%、28.10%、24.65%、 24.26%,平均占比26.23%。2019年,由于春节假期从次年1月开始,而2017年和2018年春节假期均从次年2月开始,公司2019年末的原材料的生产备货需求减少,造成2019年末的原材料余额同比降低。2020年6月末,因2020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原材料备货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为公司部分呆滞产品及中间仓的前期备货,占公司各期末库存商品余额比例较小。上述呆滞产品主要为部分产品更新换代或停产后,在其后一段时间内客户依旧存在如质保等情形的零星需求,公司单独为该零星需求重开生产线并不经济,因而在产品停产后提前预留少量备货。公司已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各类存货进行了存货跌价测试。公司库存商品账龄分布及计提的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3-1-4-146 单位:万元 期间 余额 库龄 跌价准备 2020年1-6月 2,576.11 2,367.65 105.96 102.50 79.03 一般情况下,汽车新产品量产后生命周期约为5-7年,而公司主要库存商品账龄集中于1年以内,公司库存商品的存货跌价风险相对较低。 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为部分呆滞产品及中间仓的前期备货,占公司各期末库存商品余额比例较小。整车厂部分车型停产后,其后的一段期限内依旧存在零星的售后需求,公司单独重开生产线并不经济,因而在车型停产时提前预留少量备货。公司主要产品为清洗泵、清洗系统、微电机等产品,由于该类产品的性质稳定,产品本身并不会变质或随着时间推移而损坏。公司按谨慎性原则,已对公司库存商品充分计提了相应跌价准备。 (责任编辑:admin) |